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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申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通知

来源:人事处 发布时间:2019-11-07浏览次数:作者:

全体教职工:

为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意识,规范日常管理,促进教职工工作作风转变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,学校先后出台了《湖南工程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》(校办字〔2017〕18号)、《关于建立和严格执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》(校党办字〔2016〕15号),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,严格执行。近期,学校组织了劳动纪律抽查,发现仍有部分职工纪律意识淡薄,劳动纪律执行不够严格,针对上述情况,现重申如下:

一、继续加大劳动纪律检查力度。学校将继续组织党政办、督导处、人事处、组织部、教务处、工会、纪委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劳动纪律情况抽查,检查结果在校内通报。

二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。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,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,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后分别到人事处和党政办进行备案。

三、严肃教职工劳动纪律违规处分。对个别劳动纪律涣散不遵守学校规定的教职工进行严肃处理。

四、加强考勤管理。各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加强考勤管理,对本部门职工按月如实考勤按时上报,如有考勤不真实、不及时情况,按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人事处

2019年11月5日

湖南工程学院保卫部、人民武装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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